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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弹药的条件消除后,违反枪支管理法律、法规的 第九条实施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 规定,私自藏置所配备、配置的枪支、弹药且拒不交 存、盗窃、抢夺、持有、私藏其他弹药、爆炸物品等行 出的行为。 为,参照本解释有关条文规定的定罪量刑标准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 (2001年5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76次会议通过,自2001年5月26日起施行。) 法释【200116号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取财物过程中,为制服被害人反抗而故意杀人的,以 你院沪高法【2000】117号《关于抢劫过程中故 抢劫罪定罪处罚。 意杀人案件定性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 行为人实施抢劫后,为灭口而故意杀人的,以抢 下: 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定罪,实行数罪并罚。 行为人为劫取财物而预谋故意杀人,或者在劫 此复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在国有资本控股、参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中 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 本公司财物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 (2001年5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76次会议通过,自2001年5月26日起施行。) 法释【2001]17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业单位委派从事公务的以外,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你院渝高法明传[200038号《关于在股份有限 对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 公司中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侵占本公司财物如何定 有,数额较大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 性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款的规定,以职务侵占罪定罪处罚。 在国有资本控股、参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中从事 此复 管理工作的人员·除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 本期案例由俞锦藻、张倩、袁有伟、樊又红、李健、叶毅华、王淑梅、杨慧推荐或者编写。封二、封三摄影:张 维克;封底摄影:杨克元。英文目录翻译:楚忆。 92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支、弹药的条件消除后,违反枪支管理法律、法规的 第九条实施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 规定,私自藏置所配备、配置的枪支、弹药且拒不交 存、盗窃、抢夺、持有、私藏其他弹药、爆炸物品等行 出的行为。 为,参照本解释有关条文规定的定罪量刑标准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 (2001年5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76次会议通过,自2001年5月26日起施行。) 法释【200116号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取财物过程中,为制服被害人反抗而故意杀人的,以 你院沪高法【2000】117号《关于抢劫过程中故 抢劫罪定罪处罚。 意杀人案件定性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 行为人实施抢劫后,为灭口而故意杀人的,以抢 下: 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定罪,实行数罪并罚。 行为人为劫取财物而预谋故意杀人,或者在劫 此复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在国有资本控股、参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中 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 本公司财物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 (2001年5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76次会议通过,自2001年5月26日起施行。) 法释【2001]17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业单位委派从事公务的以外,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你院渝高法明传[200038号《关于在股份有限 对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 公司中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侵占本公司财物如何定 有,数额较大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 性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款的规定,以职务侵占罪定罪处罚。 在国有资本控股、参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中从事 此复 管理工作的人员·除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 本期案例由俞锦藻、张倩、袁有伟、樊又红、李健、叶毅华、王淑梅、杨慧推荐或者编写。封二、封三摄影:张 维克;封底摄影:杨克元。英文目录翻译:楚忆。 92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pdf文档 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2001-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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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2001-05-23 第 1 页 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2001-05-23 第 2 页 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2001-05-23 第 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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