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 file download
ICS 13.040.20 CCS Z 10 DB 11 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 DB11/T 1819—2021 环境空气颗粒物网格化监测评价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grid monitored ambient air particulate matter assessment 2021 - 03 - 29 发布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 - 07 - 01 实施 发 布 DB11/T 1819—2021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评价对象和评价项目 .................................................................. 1 5 评价方法............................................................................ 2 6 数据统计要求........................................................................ 2 附录 A(规范性) 颗粒物浓度和排名统计方法 ............................................. 4 参考文献............................................................................... 6 I DB11/T 1819—2021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欣、刘保献、安欣欣、李云婷、孙峰、景宽、孙瑞雯、孙乃迪、张章、王莉 华、姜南、金萌。 II DB11/T 1819—2021 环境空气颗粒物网格化监测评价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基于网格化监测的环境空气颗粒物评价的评价对象和评价项目、评价方法、数据统计 要求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网格化监测网络覆盖的各行政属地的环境空气颗粒物评价与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断 HJ 663-2013 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 3 术语和定义 GB 3095和HJ 66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网格化监测 grid monitoring 为达到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的目的,根据不同监控需求及环境特征,将目标区域分为不同的网 格进行点位布设,对各网格中相关污染物浓度进行实时监测。 3.2 环境空气颗粒物网格化监测 ambient air particulate matter grid monitoring 对环境空气颗粒物进行网格化监测(见3.1),多采用基于光散射检测方法的小型监测设备。 3.3 网格评价点 grid assessing nodes 网格化监测网络中以评价所在网格内的空气整体状况和变化趋势为目的而设置的监测点。 3.4 属地 subdistrict 网格化监测网络所覆盖的乡镇(街道)、村(社区)等。 4 评价对象和评价项目 4.1 评价对象 评价对象包括单点和属地,按照评价对象的不同分为环境空气颗粒物的单点评价和属地评价。 4.2 评价项目 1 DB11/T 1819—2021 评价项目包括环境空气颗粒物网格化监测网络中连续监测的总悬浮颗粒物(TSP)、可吸入颗粒物 (PM10)和细颗粒物(PM2.5)三项。各评价项目独立评价。 5 评价方法 5.1 浓度评价 5.1.1 浓度评价适用于对单点和属地各评价项目的浓度水平进行评价。 5.1.2 单点浓度评价是按照 HJ 663 中对单点环境空气质量评价的规定和数据统计方法,对各评价项目 的日平均、年平均和日平均第 95 百分位等评价指标进行评价。 5.1.3 属地浓度评价是针对属地范围的评价,评价方法同 5.1.2,但需使用属地尺度的监测数据进行评 价。 5.1.4 单点和属地浓度评价的数据统计方法按照附录 A 执行。 5.2 排名评价 5.2.1 排名评价适用于对单点和属地各评价项目污染浓度在所处地区的相对水平及其变化趋势进行评 价,包括排名名次、排名变化和累计关注次数等。 5.2.2 单一时段的排名评价统计排名名次。排名方法包括一般排名、序数排名和百分位排名。排名周 期包括小时、日、月、季、年和多日累计等。 5.2.3 排名变化适用于对单点或属地在两个排名周期间排名的变化趋势和变化程度进行评价。 5.2.4 累计关注次数统计排名名次处在所关注的排名区间的次数,适用于对单点或属地在多个排名周 期内的总体排名情况进行评价。 5.2.5 对产业园区等重点地区的环境空气颗粒物排名可参照属地排名的评价方法。 5.2.6 排名评价的数据统计方法按照附录 A 执行。 6 数据统计要求 6.1 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 6.1.1 网格化监测的颗粒物每小时至少有 45 分钟代表性的采样时间,每日至少有 20 个小时平均浓度 值。 6.1.2 每月至少有 27 个日平均浓度值(二月至少有 25 个日平均浓度值);每季度至少有 81 个日平均 浓度值;日历年内至少有 324 个日平均浓度值。多日累计统计中日平均浓度值的个数应不低于总天数的 85%。 6.1.3 进行属地评价时,属地内所有有效监测的网格评价点应全部参加统计和评价,且有效监测点位 的数量不低于属地内网格评价点总数量的 75%(总数量小于 4 个时,有效监测点位不低于 50%)。 6.1.4 不满足数据统计有效性规定的,监测数据统计结果无效。 6.2 数据修约要求 2 DB11/T 1819—2021 进行环境空气颗粒物网格化监测评价前,各污染物项目的数据统计结果按照GB/T 8170中的规定进 行修约,浓度单位及保留小数位数要求见表1。环境空气颗粒物的小时浓度值作为基础数据单元,使用 前也应进行修约。 表1 污染物的浓度单位和保留小数位要求 污染物 单位 保留小数位 TSP、PM10和PM2.5 微克/立方米 0 排名、排名变化 位 0 累计关注次数 次 0 3 DB11/T 1819—2021 A A 附 录 A (规范性) 颗粒物浓度和排名统计方法 A.1 颗粒物浓度统计方法 在浓度评价和排名评价中,各评价时段和排名周期的颗粒物浓度值统计方法符合表A.1的规定。 表A.1 单点和属地颗粒物浓度数据统计方法 评价时段/排名周期 单点颗粒物浓度数据统计方法 属地颗粒物浓度数据统计方法 1小时 各点位1小时平均浓度值的平均值 日 各点位日平均浓度值的算术平均值 按照HJ 663-2013中附录A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年 1个日历年内属地日平均浓度的算术平均值; 按照HJ 663-2013计算一个日历年内属地各评价项 目的第95百分位数浓度 月 1个日历月内各日平均浓度的算术平均值 1个日历月内属地日平均浓度的算术平均值 季 1个日历季内各日平均浓度的算术平均值 1个日历季内属地日平均浓度的算术平均值 多日累计 连续时段内各日平均浓度的算术平均值 连续时段内属地日平均浓度的算术平均值 注1:属地污染物浓度数据统计方法中的点位指网格评价点。 注2:北京市已认定的沙尘影响日,各项颗粒物浓度不参加统计。 注3:进行7日以上排名周期的属地排名时,当某评价项目有效监测点位数量不满足有效性统计要求时,该评价项目 的属地日均值浓度按照所有待排名属地的当日最高值计算。 A.2 一般排名统计方法 一般排名的统计步骤如下: a) 按照附录 A.1 的方法统计所属区域各单点或属地目标评价项目在排名周期内的浓度值并进行 排序。正序排名中浓度值由低到高排序,倒序排名中浓度值由高到低排序。 b) 排序第一位的点位或属地的一般排名结果为 1,以此类推。浓度值相同的点位或属地的一般排 名相同,并列排名占用名次。 A.3 序数排名统计方法 在一般排名统计结果的基础上,通过比较以下项目进一步区分一般排名中的并列排名得到序数排 名: a) 颗粒物浓度值统计最后得到的修约前的算术平均值。 b) 上述条件仍不能区分时,从排名周期最后时刻起由后至前依次比较各时次的颗粒物浓度值。 A.4 百分位排名统计方法 序数排名为 i 的点位或属地,其百分位排名按式(A.1)计算: Pi = 99 ´ i -1 + 1 ······························································· (A.1) n -1 式中: Pi ——序数排名为 i 的点位或属地的百分位排名; 4 DB11/T 1819—2021 n ——参与排名的点位或属地的总数量( n > 1 )。 A.5 排名变化统计方法 一个点位或属地在相同所属区域的两个排名周期的排名结果差值为其排名变化。排名变化按式 (A.2)计算: D(t1,t 2 ) = Rt 2 - Rt1 ································································· (A.2) 式中: D( t1,t 2) ——表示由 t1 时段到 t 2 时段的排名变化; Rt1,Rt 2 ——分别表示在 t1 和 t 2 时段的序数排名或百分位排名名次。 注: 排名

pdf文档 DB11-T 1819-2021 环境空气颗粒物网格化监测评价技术规范 北京市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9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0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9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DB11-T 1819-2021 环境空气颗粒物网格化监测评价技术规范 北京市 第 1 页 DB11-T 1819-2021 环境空气颗粒物网格化监测评价技术规范 北京市 第 2 页 DB11-T 1819-2021 环境空气颗粒物网格化监测评价技术规范 北京市 第 3 页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本文档由 思安 于 2022-10-11 10:30:41上传分享
站内资源均来自网友分享或网络收集整理,若无意中侵犯到您的权利,敬请联系我们微信(点击查看客服),我们将及时删除相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