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01.040.03
CCS A 00
12
天津市 地方 标准
DB12/T 1244—2023
智慧商贸物流标准体系
Smart commercial logistics standard system
2023 - 09 - 06发布 2023 - 10 - 10实施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
DB12/T 1244 —2023
I 目次
前言 ................................ ................................ ................. II
1 范围 ................................ ................................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 ..... 1
3 术语和定义 ................................ ................................ ......... 1
4 总体要求 ................................ ................................ ........... 1
5 原则 ................................ ................................ ............... 2
6 标准体系内容 ................................ ................................ ....... 2
DB12/T 1244 —2023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天津市商务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天津交通职业学院、天津市标准化研究院、 天津市交通客运有限公司 、天津市交
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天津津航技术物理研究所 、百世供应链(天津)有限公司 。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晓阔、郑广远、宋雪冰、 芦春荣、金会生、唐娜、刘杰、申娜娜、 高玉斌、
孙彩英、 李冬。
DB12/T 1244 —2023
1
智慧商贸物流标准体系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智慧 商贸物流标准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 、原则和智慧商贸物流标准体系 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开展智慧 商贸物流标准体系建设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13016 标准体系表编制原则和要求
DB12/T 700 —2016 商贸物流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DB12/T 700 —201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商贸物流 commercial logistics
与批发、零售、住宿、餐 饮、居民服务等线 上线下商贸服务业及进出口贸易相关的物流服务活动。
[来源:DB12/T 700 —2016,3.1]
3.2
标准体系 standard system
一定范围内的标准按照其内在联系形成的科学的有机整体。
[来源:GB/T 13016 —2018,2.4]
3.3
智慧商贸物流 smart commercial logistics
以物联网技术为基础,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 、人工智能、 区块链等集成智能化技术,模仿人的
智能行为 ,通过全面感知、识别、跟踪 商贸物流作业状态,实现实时应对、智能优化决策的 商贸物流服
务系统。
[来源:GB/T 18354 —2021,3.34,有修改 ]
4 总体要求
4.1 纳入智慧商贸物流标准体系 的标准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相
协调。
4.2 纳入智慧商贸物流标准体系 的标准应贯彻商贸物流 发展规划 确定的各项服务方针、目标。
4.3 纳入智慧商贸物流标准体系的标准应 充分考虑服务对象和社会需求 ,结合商贸物流服务 特点、经
营和管理的需要制定。
4.4 智慧商贸物流标准体系 结构应科学合理、层次分明,具有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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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4.5 智慧商贸物流标准 体系结构中的标准化文件存 在形式可以是标准、规范、规章、守则、流程图、
作业指导书等。
4.6 标准体系表的编制应符合 GB/T 13016 的要求。
5 原则
5.1 完整性
智慧商贸物流标准体系 应目标明确,体系内所有标准化文件应完整、协调,满足相关方需求。
5.2 系统性
智慧商贸物流标准体系 应层次清晰,结构合理,体系内所有标准化文件应边界清楚,接口顺畅,构
成有机整体。
5.3 适用性
应根据商贸物流 服务、运营和管理实际 ,建立适用的 智慧商贸物流标准体系 。标准体系可依据本 文
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删减和扩充。
5.4 动态性
应根据商贸物流 服务、运营和管理 需求的变动和内外部环境变化及时调整,保证标准体系动态满足
自身实际工作的需要。应定期开展 智慧商贸物流标准体系 评价工作,根据评价结果持续改进和完善 智慧
商贸物流标准体系 。
6 标准体系 内容
6.1 总体结构
智慧商贸物流标准 体系内的所有标准都要在标准化工作目标和有关法律、 法规及标准化管理规定的
指导下形成,包括采用的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团体 、企业标准 。智慧商贸物流标准 体系总体结构
见图1。
智慧商贸物流标准体系
基
础
标
准
子
体
系信
息
设
施
标
准
子
体
系智
能
设
备
标
准
子
体
系支
撑
技
术
标
准
子
体
系应
用
服
务
标
准
子
体
系运
维
管
理
标
准
子
体
系法律法规 政策规范性文件 方针目标
图1 智慧商贸物流标准体系 总体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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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6.2 基础标准子体系
6.2.1 应包括智慧商贸物流标准化过程中收集和制定的基础性、通用性标准。基础标准子体系结构 见
图2。
基础标准子体系
术
语
类
标
准编
码
与
标
识
类
标
准数
据
资
源
类
标
准算
法
类
标
准
图2 基础标准子体系结构图
6.2.2 基础标准子体系 具体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 :
a) 术语类标准: 用于统一智慧商贸物流相关基本概念,为其他标准的制订提供支撑 的标准;
b) 编码与标识类标准: 满足设施设备互联协议化、数字化、智能化需要, 为智慧商贸物流中 各
类对象(如仓储设备、装卸设备 、货物单元 )唯一编码、标识与解析提供依据 的标准;
c) 数据资源类标准: 包括数据元标准、数据挖掘技术 标准等与数据资源相关的标准 ;
d) 算法类标准: 包括商贸物流 的人工智能算法 标准等与计算机算法相关的标准 。
6.3 信息设施 标准子体系
6.3.1 应包括在商贸物流 智慧化建设 过程中针对 信息传输网络 、机房及设备间等信息基础设施收集和
制定的标准。 信息设施标准子体系结构 见图3。
信息设施标准子体系
信
息
传
输
网
络
类
标
准机
房
及
设
备
间
类
标
准
图3 信息设施标准子体系结构图
6.3.2 信息设施标准子体系具体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
a) 信息传输网络 类标准:包括网络交换设备 标准、移动网络设备标准等与网络传输设施相关的
标准;
b) 机房及设备间 类标准:包括通信机房 标准、 数据机房 标准等与机房和设备间建设相关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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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6.4 智能设备标准子体系
6.4.1 应包括针对智慧商贸物流服务过程中使用的智能设备 而收集和制定的标准。 智能设备标准子体
系结构见图4。
智能设备标准子体系
智
能
识
别
(
感
知
)
设
备
类
标
准智
能
仓
储
设
备
类
标
准智
能
运
输
设
备
类
标
准智
能
装
卸
设
备
类
标
准智
能
分
拣
设
备
类
标
准智
能
包
装
设
备
类
标
准智
能
配
送
设
备
类
标
准智
能
监
控
设
备
类
标
准智
能
交
互
设
备
类
标
准智
能
安
防
设
备
类
标
准
图4 智能设备标子体系结构图
6.4.2 智能设备标准子体系具体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
a) 智能识别 (感知) 设备类标准:包括园区道路感应线圈检测器 标准、超声波检测器 标准、红
外检测器 标准、RFID电子标签 标准、 智能扫描枪 标准、VR识别设备 标准、人脸识别 设备标准、
智能测温设备标准、健康码识别设备 标准等智能识别(感知)设备标准 ;
b) 智能仓储设备类标准:包括自动立体 (库)货柜标准、仓库穿梭式货架 标准、感应货架 标准、
智能消杀设备 标准等智能仓储设备标准 ;
c) 智能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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