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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020 DB31 CCS B 16 上海市地方标准 DB31/T 1379--2022 林业植物线虫监测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monitoring of forestry plant nematodes 地方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2022-11-09发布 2023-02-01实施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中国标准出版社 出版 DB31/T 1379- ~2022 目 次 前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监测方法 4.1 踏查 4.2 临时标准地调查 4.3 固定标准地调查 4.4 场所调查 4.5 辅助调查 4.6 访间调查 4.7 灾情调查 5样品标识 6 线虫鉴定与保存 7 监测报告 8档案保存 附录A(资料性) 工具及仪器 A.1 室外具 A.2室内设备及用具 5 附录B(资料性)标准地调查取样方法 6 B.1五点取样法 6 B.2对角线取样法 6 B.3 平行线取样法 B.4 棋盘式取样法 6 B.5 “7"字形取样法 6 参考文献 DB31/T1379—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上海市林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上海市林业总站、上海市辰山植物园。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俞禄珍、宋绍、王焱、张岳峰、戚龙君、徐飞、王一椒、朱雅君。 地方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地方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DB31/T 1379—2022 林业植物线虫监测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上海市林业植物线虫监测的方法、样品标识、线虫鉴定与保存、监测报告、档案保存的 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市开展林业植物线虫的监测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23478--2009松材线虫普查监测技术规程 LY/T 2011—2012 2林业主要有害生物调查总则 LY/T 2516—2015 5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技术规范 SN/T2757植物线虫检测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林业植物forestplant 由林业部门管理的裁培植物、野生植物及其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等。 3.2 监测 monitoring 通过调查或其他程序收集、记录有害生物发生情况的过程。 3.3 辅助调查 supplementary survey 借助诱虫灯、引诱剂等开展林业有害生物调查的方法。 感服务平台 注:主要包括借助诱虫灯、引诱剂等方法诱集可传播线虫的媒介昆虫以辅助监测线虫。 4监测方法 4.1踏查 4.1.1踏查区域 森林、公园、道路绿地、港口及周边、公路及铁路沿线等区域可采用踏查法。 4.1.2踏查准备 4.1.2.1 踏查前应收集查阅本市种植的林业植物种类、种植区域、线虫发生情况,重点是从国外、外省市 DB31/T 1379--2022 调运至本市的植物种植情况,如调入本市植物的种类、来源地、当地线虫为害情况、裁种区域等相关资 料,服务于踏查路线设计。 4.1.2.2准备踏查所需的工具及仪器,具体内容见附录A。 4.1.3路线设置 4.1.3.1 踏查路线应根据监测区域内的主要林地类型、近几年线虫发生状况,综合监测人员、交通等因 素科学设置。 4.1.3.2 踏查路线应具有代表性,且能够覆盖监测区域内不同生态类型。 4.1.3.31 踏查路线不应发生重叠。 4.1.3.4 路线调查面积不应小于应施监测面积的10%。 4.1.3.5 5路线设置应符合LY/T2516—2015中4.1.2的要求。 4.1.4踏查时间 4.1.4.1一年生植物定植后,在一个生长周期内分为前期、中期进行踏查。 4.1.4.2 2多年生植物定植后,在每年春季(3月~5月)、秋季(8月~10月)进行踏查。 4.1.5踏查内容 踏查内容应包括线虫的种类、分布。 4.1.6取样方法 4.1.6.1 调查时沿路线随机选取5%~10%踏查面积,采集植物组织、根际土壤样本。 4.1.6.2 取样时宜采集植物长势较弱,有疑似线虫危害症状的植株。 4.1.6.3植物地下部位线虫调查应按以下步骤和要求进行: 在调查面积内随机、均匀确定10个取样点, b)4 每个取样点取1株寄主植物,铲去表层土壤、杂草和其他杂物; 采集地下根系(茎)10g20g和根际土壤100g~200g,作为1个样本; (p t壤取样应在植物根系发达处、深度为上壤上层的30cm 4.1.6.4 植物地上部位线虫调查应按以下步骤和要求进行: a) 在调查面积内随机、均匀确定10个取样点; 每个取样点取1株寄主植物,采集茎、叶、芽等地上部分100g~200g,作为1个样本; c) 植物地上部分重量不足时,应加大取样株数,至少组成1个样本; d)松材线虫取样应符含GB/T23478--2009中4.7的要求。 4.2临时标准地调查 4.2.1设置要求 4.2.1.1E 踏查中初步判断发生程度为轻度以上,或线虫新传入的小班应设置临时标准地 4.2.1.2 临时标准地设置应符合LY/T2516--2015的要求。 4.2.2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应包括林业植物线虫的种类、危害程度、发生面积等。 4.2.3调查时间 根据踏查获取的信息,在被调套对象的主要发生期开展调餐。 2 DB31/T 1379-2022 4.2.4取样方法 4.2.4.1可采用五点取样法、对角线取样法等方法对临时标准地内的植物进行取样调查,具体要求见附 录B。 4.2.4.2每株植物的采样应采用4.1.6的方法。 4.3固定标准地调查 4.3.1设置要求 固定标准地的设置应符合LY/T2516--2015的要求。 4.3.2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应包括林业植物线虫的种类、危害程度、发生面积及环境因子、气象因子等其他影响因子, 具体要求应按LY/T2516-—2015中4.4.3执行。 4.3.3调查时间 调查时间应符合4.1.4的要求。 4.3.4取样方法 4.3.4.1可采用五点取样法、对角线取样法等方法对固定标准地内的植物进行取样调查,具体要求见附 录B。 4.3.4.2每株植物的采样应采用4.1.6的方法。 4.4场所调查 4.4.1调查区域 4.4.1.1木材及其制品市场调查 符合LY/T 2011·2012中8.4.2.2要求。 4.4.1.1.2发现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应参照GB/T23617进行全部调查。 4.4.1.1.3每株木材的取样应满足GB/T23478-·2009中4.7.2.3的要求。 4.4.1.2种苗、花卉市场调查 4.4.1.2.1种苗、花卉的生产和经营场所(如种苗库、花卉交易场所等),应采用随机抽样法或机械抽样 法抽取样品,抽样数量为货物总量的0.5%~5%。 4.4.1.2.3每株(盆)植物的采样方法应符合本文件4.1.6的要求。 4.4.1.3苗圃(花圃)调查 4.4.1.3.1苗圃(花圃)的调查应按LY/T2516-2015中4.4.3的要求执行。 4.4.1.3.2每株植物的采样应符合4.1.6的要求。 4.4.2 2调查时间 林业植物及其产品调人后即进行1次调套和取样。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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