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65.060.01 CCS B 90 52 贵 州 省 地 方 标 准 DB52/T 1675—2022 丘陵山区宜机化地块整理整治技术规范 2022 - 06 - 23 发布 2022 - 10 - 01 实施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52/T 1675—2022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基本要求 ........................................................................... 2 5 整理整治内容及技术要求 ............................................................. 2 6 整理整治流程 ....................................................................... 4 I DB52/T 1675—2022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贵州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贵州省农业机械技术推广总站、贵州省山地农业机械研究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韩忠禄、周奇、陈泫月、袁旭、赵昌秀、王应芬、李官平、谢成霞、朱勃、潘 东彪、黄初林、费孟、郭林杰。 II DB52/T 1675—2022 丘陵山区宜机化地块整理整治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丘陵山区土地宜机化整理整治的基本要求、内容及技术要求、流程等技术规范。 本文件适用于丘陵山区土地宜机化整理整治。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16453.1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 坡耕地治理技术 NY/T 2194 农业机械田间行走道路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土地宜机化 使土地适宜大中型农业机械开展耕作、种植、田间管理和收获等作业的整理整治过程。 3.2 整理整治 在一定区域内,对集中连片的零碎异形地块进行合并、平整,对地块进出坡道、沟渠和田间道路等 进行改造,使其满足大中型农业机械作业要求的活动。 3.3 坝区地块 地形相对平缓地区,地形坡度<6°的自然连片地块。 3.4 缓坡地块 地面坡度相对较缓地区,地形坡度为6°~15°的自然连片地块。 3.5 陡坡地块 地面坡度相对较大的山坡地区,地形坡度为15°~25°的自然连片地块。 3.6 田间道路 满足土地耕作、大中型农业机械通行、农业物资与农产品运输等生产活动的道路。 3.7 下地坡道 为了便于大中型农业机械进出地块,设置的连接田间道路与地块或连接地块与地块的坡道。 1 DB52/T 1675—2022 4 基本要求 4.1 科学选址 2 道路通达、土层深厚、集中连片3.33 hm 以上、排灌基础好、坡度≤25°;优先选择已经规模化流 转的地块;先易后难、循序渐进。 4.2 绿色轻简 坚持资源循环、绿色低碳理念,充分考虑自然条件,耕作层土壤剥离回填,挖填方基本平衡,土方 就地就近转运。 4.3 合理配套 农业机械与田间道路配套、基础设施与地块配套、地块与农机作业配套。 4.4 提升改造 充分利用现有各类土地整治成果,实现综合利用、提升改造。 4.5 效率优先 充分发挥地块整理整治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时间效率。 4.6 耕作层保护 整理整治过程中,进行土地平整前,应先将耕作层土壤剥离集中存放;土地平整后,再将其回填铺 平。 5 整理整治内容及技术要求 5.1 整理整治内容 5.1.1 地块互联互通 通过开挖回填土壤工程措施修建地块进出坡道,完善田间道路,实现相邻地块之间、地块与道路之 间衔接顺畅,满足大中型农业机械进出地块要求。 5.1.2 消除作业死角 对尖角、弯月形等影响农业机械作业的异形地块进行整理整治,大弯就势,小弯取直,使其满足大 中型农业机械作业要求。 5.1.3 地块布局 地块小并大、短并长、弯变直,实现以条带状分布为主,延长机械作业线路,减少机械折返频次。 5.1.4 石块填埋处理 地块整理整治中的石块,宜就近集堆深埋处理。 2 DB52/T 1675—2022 5.1.5 沟渠布局 根据整理整治后的地块坡向和其他相邻地块雨水排泄流向,合理布局。沟渠的布设应兼顾农业机械 通行要求。 5.1.6 田间道路布设 田间道路应优先结合整理整治区域内现有田间道路进行布设,合理规划密度,尽量少占耕地和割裂 地块。宜机化整理整治后的区域内,田间道路应与地块连通。 5.1.7 土壤培肥 地块整理整治后,宜通过秸秆还田、绿肥种植、粪肥施用等生态培肥方式,结合深松、旋耕等农业 机械化措施,培肥土壤,提升地力。 5.2 土地整理整治技术要求 2 5.2.1 坝区地块单块长宜≥100 m,宽≥20m,或面积宜>0.20 hm 。 2 5.2.2 缓坡地块单块长宜≥80 m,宽≥8m,或面积宜>0.13 hm 。 2 5.2.3 陡坡地块单块长宜≥50 m,宽≥4m,或面积宜>0.07 hm 。 5.2.4 单块旱地纵向坡度≤10%,横向坡度≤3%,土面起伏≤0.05 m;单块水田田面高度差≤0.03 m。 5.2.5 最大挖填高度<2 m。 5.2.6 对直径≥0.15 m 的石块,采取就地埋置处理,埋置深度≥0.5 m;对直径 0.05 m~0.15 m 的石 块,采取捡拾或用碎石机进行粉碎,捡拾深度或粉碎深度>0.2 m,耕作层内直径>0.05 m 的石块体积 含量<5%。 5.2.7 土地宜机化整理整治后耕作层厚度应≥0.25 m。 5.2.8 对新建和改造的水田犁底层应夯实处理。 5.2.9 田埂设计应按照安全稳定、占地少、工程量小的原则,坡度宜结合田埂材质按照 GB/T 16453.1 中的参考数值选取。田埂材料选取宜因地制宜。若选择素土田埂,应采用粘性较强的生土,逐层压实后 修坡,拍打结实;沙土区域可使用编织袋装土构筑田埂或使用石坎加固。 5.3 田间道路技术要求 5.3.1 田间道路应优先结合改造区域内现有田间道路进行布设,新建田间道路尽可能沿山、沿河、沿 沟渠布设,合理规划密度,尽量少占耕地和割裂地块。 5.3.2 宜机化整理整治后的区域内,田间道路应与地块连通。 5.3.3 田间道路路基宽度宜≥3.5 m,路面宽度应≥3 m;设置路肩的路段,路肩宽度应≥0.5 m;最大 纵坡≤9%。 5.3.4 当田间道路与地块表面高差>0.5 m 时,应设置下地坡道。 5.3.5 当地块无直达田间道路,只能由相邻地块联通供农业机械通行,且相邻地块存在 0.5 m 以上高 差时,应设置连接两个地块的下地坡道。 5.3.6 下地坡道宜设在地角,并尽可能避免与边沟交叉,如遇沟渠应埋设涵管。 5.3.7 下地坡道宽度应≥2.5 m,坡降应≤18%,压实度应≥94%,水田下地坡道应做软基处理,转弯半 径应满足该区域配套农业机械通行。 5.3.8 田间道路设计行驶速度、材质选取、边沟、错车道、掉头点等设计要求按照 NY/T 2194 执行。 5.3.9 整理整治后,大中型农业机械直接到达地块的通达率为 100%。 3 DB52/T 1675—2022 6 整理整治流程 6.1 地形测绘 测绘1:500~1:2000地形图。 6.2 方案设计 对地形图进行深度分析,并实地踏勘,对整理整治地块进行分区编号及地块的互联互通、沟渠布局 等进行规划设计,形成地块整理整治初步设计方案。 6.3 施工设计 绘制总规划图,制作施工图,并对图标、图例、技术要求等进行说明,形成施工方案。 6.4 工程施工 按照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先剥离表层耕作土壤堆积待用。地块整理整治成形后,将剥离的表层耕作 土壤均匀铺平或生熟土1:2混合覆盖,覆盖土壤厚度≥0.25 m,不宜生土覆盖。 6.5 资料整理 将前期资料、地形图、整理整治设计、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竣工图纸等文字、图表、影像资料进 行整理归档。 4 DB52/T 167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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